一、扶持对象
本项目扶持的对象实在具备国家出口信用保险资质的信保机构进行短期投保的出口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进出口经营权,注册地为宝安区;
2.从事一般贸易或进料加工复出口(监管仓、保税监管场所除外);
3.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近两年内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税务等方面不存在“受到较大数额罚款(被处5万元以上罚款)以上处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按规定接受处罚或处以刑罚并整改完毕未满2年”的情况。
二、扶持范围与标准
1.项目扶持的范围:企业投保一年期内出口信用保险。
2.项目扶持的标准:对中小型及以上出口企业,投保一年期内出口信用保险,按保费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小微型出口企业,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信保易”产品的,给予全额扶持,全区全年扶持总额为500万元。(按申请先后顺序享受,直至芳年额度用完)
三、联系方式
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联系人:刘春燕
电话:2784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