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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广东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而设立的。该项目支持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合作区)和科技园等申报。通过后予以政策支持。
4月至5月 广东省经信委 其它资助
5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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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省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认定

(一)申报对象。符合相关条件要求,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合作区)和科技园等。申报单位为基地的运营单位。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自愿原则向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组织发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基地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满意度情况测评及汇总上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省有关单位直接报我委。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申报单位按照《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各地将推荐文件、《管理办法》和申报单位的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


二、省级小企业基地复核

(一)复核对象。2010年以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认定的所有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申报程序。省级创业基地必须按规定向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辖区内的基地进行复核申请,审核汇总后上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省有关单位直接报我委。

(三)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各地将推荐文件、《广东省小企业基地复核申报汇总表》和复核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按上述时间要求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有关单位直接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其他

(一)由于示范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是今年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以及今后服务券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认定推荐和复核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择优推荐,真正建设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好、能代表广东形象的小微双创示范基地。

(二)近2年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不再复核,自动列入省级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届时将在认定文件中一并公布。

(三)凡此次不申请复核或经复核不合格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将撤销基地资质,不再享受省级示范基地荣誉称号及相关配套政策。复核通过的将统一更改为“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四)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根据专家评审和各地推荐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考核,有关人员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鄢帅、孙海扬,电话:020-83135944、83135841,传真:020-83135859;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

地址:广州市应元路32号5号楼201,E-mail:huangqw@gdsm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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