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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是为建立和完善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体系,提高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素质而设立的。申请通过的项目承办机构将根据实际参与培训的企业人次按每人每天最高3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2018年8月23日-9月3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高层次人才
每人每天300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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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申请资助的对象

支持实施《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年度计划》项目的各类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机构,对培训项目进行补贴;


二、申请资助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面向企业的专业人才培训业务两年以上的专业机构;

2.项目单位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培训组织人员和市场渠道

3.项目单位为我市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项目的承办机构

4.项目单位申请资助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关于下达深圳市2017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深中小企业署字〔2017〕2号)和《关于下达深圳市2017-2018年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深中小企业署字〔2017〕51号,以下称为《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并已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

5.项目单位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培训项目计划通知》或《企业家培育工程年度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对未严格按上述规定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将酌减资助额度;经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资助。


三、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为实施该培训项目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市外教师交通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培训宣传费、培训场地及设施使用费和组织管理费等。

(二)资助标准:根据该培训项目实际参与培训的企业人次按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具体核算标准按《培训项目计划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中小企业服务署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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