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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技术创新示范项目扶持计划
深圳市技术创新示范项目扶持计划主要支持国家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示范,加大研发、管理、生产、检测等投入,提升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可最高获得800万元的资助。
2018年5月14日-6月1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它资助
8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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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支持领域

支持国家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示范,加大研发、管理、生产、检测等投入,提升创新能力。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评审审计结果确定。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依据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结果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近两年项目实际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无偿资助、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


三、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国家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项目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实施。

(三)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起始时间自获得国家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当年1月1日起。

四、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咨询电话:88102084

(三)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经贸信息委综合窗口。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经贸信息委收文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接受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市经贸信息委核定资助金额——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市经贸信息委核拨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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