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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业基础设施和冷链系统建设项目资助
深圳市商业基础设施和冷链系统建设项目资助是深圳市政府为促进深圳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全市商贸流通业的服务水平和对外辐射力而设立的。该项目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深圳市新建或改造商业基础设施和冷链系统,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予以300万元的资助。
2016年3月至4月 深圳市经信委 其它资助
3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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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支持领域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本市新建或改造商业基础设施(包括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和冷链系统。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在资金总数限制下,通过现场考察,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资助项目。

支持标准:扶持资金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获得的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无偿资助,企业自愿申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必要时)、专项审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成立;

(二)企业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没有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三)项目完成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5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或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连锁企业或餐饮连锁企业;

2、2015年销售额6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企业。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项目遴选——组织现场抽查——专项审计——项目验收——核定资助金额——复核——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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