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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中心
深圳市工程中心是深圳市政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深圳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而设立的。该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以及资源环境等民生科技领域。项目通过后,最高获得3000万元的资助。
2016年4月至5月 深圳市科创委 其它资助
30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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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审批内容

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为目标而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以及资源环境等民生科技领域。

二、资助数量及方式

资助数量: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广东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深圳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予以最高3000万元支持。

资助方式: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后申报”的模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选题,再以“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支持。

三、审批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二)依托单位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2年每年研发费用800万元以上;拥有5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三)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现值不低于600万元;

(四)拥有岗位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人数比例10%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人数比例35%以上。

四、审批程序

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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