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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范围为制造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主要资助对象为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的企业。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广东省政策资金支持。
2016年12月至1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其它资助
5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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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认定范围

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范围为制造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行业系数分别见附件1、2)。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话:020-83133384;

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张佩珊、张玩春,

电话:020-38263180、38263353,电子邮箱:rpb@gdsia.org.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7号大院广东软件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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