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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认定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认定,针对对象为广东省内高校、科研机构。认定标准为符合广东省学科和产业特色,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关键性研究领域,以及有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相关单位申报审核通过之后,可获得广东省的政策资金支持。
2016年9月至12月 广东省科技厅 其它资助
5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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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设立依据

根据《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粤科财字〔2002〕71号)第九条,广东省科技厅职能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后,将组织高层次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和实地考察,并结合广东省科技工作计划的实施,或者以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若干个实验室,提交广东省科技厅厅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验室再根据本项目可行性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编写《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于该实施方案通过专家组的论证后签定《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合同书》。

二、办理对象

省内高校、科研机构

三、办理条件

1.符合我省学科和产业特色,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关键性研究领域,以及有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

2.重点实验室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有创新性并具有特色;

3.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学风正派,学术民主,有团结合作和献身科学的精神;有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能力;

4.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

5.依托单位重视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能给予稳定的支持,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保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行。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报、提交材料——主管部门进行初级评定——提交到省科技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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