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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库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我省企业根据行业特点,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节能减排率、生产安全率为主攻方向,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提高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生命周期的智能化水平。重点支持对我省典型行业具有可复制性和示范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3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其它资助
5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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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完工项目应于2017年12月前完工。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送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下属企业送本企业集团)。

(二)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三)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峰、周芳艳,电话:020-83133257、831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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